方舟子可以申请警察特别保护吗?
分类:每日一歌, 知行合一日期:2010-09-03作者:西部老狼
作者:王志安 | 评论(1) | 标签:方舟子, 打假, 报复, 警察
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在家门口遭到两名歹徒的袭击,所幸方舟子身手比较敏捷,而歹徒又似乎接受了菲律宾警方的专门训练,手法相当业余,方舟子仅受轻微伤。但《财经》杂志的编辑方玄昌则没有这等幸运,6月24日晚方玄昌在回家途中遭袭,两名陌生男子手持钢筋条将其打伤,头部伤口深至颅骨,此案至今未破。
目前,北京市警方已经将方舟子和方玄昌遇袭的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因为两起案件手法相似,背景也都疑似当事人打假遭到报复。据方舟子称,自从他打假以来,遭到威胁无数,这些威胁有的来自邮件,电话,有的来自现实,有一次回家方舟子发现有陌生人一直尾随其到单元门口。这期间方舟子也曾数次报警,但警方的回复是,这些威胁都没有造成现实的侵害,他们管不了,他们甚至建议方舟子把威胁他的邮件和尾随他的人的录像放到博客上,“震慑”一下对方。仔细分析方舟子遭受的各种威胁,有些对方可能的确仅仅想恐吓一下而已,但这一次,袭击者看来是想致他于死地。
方舟子遇袭事件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当一个普通公民遭受人身威胁的时候,警察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去保护他?是不是只要这种威胁没有变成现实,警察就只能袖手旁观?
这令我想起作家拉什迪的故事。拉什迪是印裔英国人,1989年初,拉什迪的小说《撒旦诗篇》在英国出版,书中对穆罕默德的描写激怒了伊斯兰世界。1989年2月14日情人节这天,伊朗前精神领袖霍梅尼,给拉什迪下了死刑令,号召全世界的穆斯林对他和他的出版商处以死刑,赏金一百万美元,以后这个数目又被翻了一倍,由此引发了一场国际风波。事件发生后,英国政府宣布和伊朗断交,并对拉什迪进行特别保护,拉什迪从此消失在公众的视野当中,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最初,英国政府在温布尔登一个秘密地点给拉什迪租了一套公寓居住,每天至少有四名警察不离左右。英国政府甚至还要每天给拉什迪一笔钱,以维持他的生活。风声最紧的时候,拉什迪的律师杰弗里•罗伯逊一度将他藏匿在自己位于伦敦北部埃斯林顿的家中,英国大作家伊恩•麦克尤恩也拿出英格兰西南科茨沃尔德的小别墅,供拉什迪藏身之用。你可别以为霍梅尼是说说玩的,在其后的若干年,《撒旦诗篇》的日文译者五十岚一遇刺身亡,瑞典也有出版商死于袭击,但拉什迪却在英国政府的严密保护下,继续创作。
其实,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当普通公民受到现实而紧迫的威胁的时候,都可以申请警察保护,警察根据威胁的程度,决定是不是给这位公民配备专门的警员。道理很简单,一方面,警方如果对威胁坐视不管,等真酿成血案,一切救济都晚了。另一方面,在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许多人言论不但另外一些人可能不爱听,甚至,还会威胁其他人的现实利益,一如方舟子打掉唐骏的饭碗,端掉李一日进斗金的生意。这些人对方舟子恨到咬牙切齿,甚至希望方舟子在这个世界消失都是可以想象的。如果一个社会不能给方舟子这样的人提供周全的人身保护,简直就是纵容这些人铤而走险。如果威胁常常变成血案,那谁还敢面对利益集团勇于讲出真相?
这样说来,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维护也需要高昂的成本,据说英国政府当年保护拉什迪,每年支出的费用高达100万英镑,整个保护计划花费了纳税人1100万英镑。但英国社会没有人认为这笔钱花的不值。因为拉什迪一旦得不到保护,我们每个人言论自由的边界可能都会受到威胁。
说回中国,言论自由同样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方舟子事件告诉我们,要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整个社会不但要为某些不受欢迎的言论提供的保护,也需要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进行特别保护,法律要有与之配套的制度安排,警方要有适当的警力作为保障。其实类似的案例在中国也曾有过,前些日子,当全国范围发生数起针对校园的暴力事件后,各地警方纷纷给中小学校配置专门的警力,以制止有可能发生的潜在威胁,来自媒体的报道显示,这一举措,的确起到了相当的效果。
方舟子说,面临威胁的时候他也曾感到害怕,这次事件后,他和他的家人甚至一度相当恐惧,这是人之常情。虽然方舟子在打假的时候一向非常勇敢,但我们不能指望方的勇气仅仅来自于信仰和道德,还应该来源于整个制度对他的呵护。从这个角度讲,如果我们的社会不想失去方舟子,那就请下次方舟子再受到威胁的时候,警方能未雨绸缪,提前介入。要知道,这个时侯受保护的不仅仅是方舟子,也是我们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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